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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题管理与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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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1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1-06-03 点击量:4417
浙社科联发[2011]26号
各有关单位:
        2011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即日起开始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    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浙江“十二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围绕哲学社会科学的前沿研究领域,突出主攻方向,加强调查研究,提高研究质量,推进理论创新,为深入实施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总战略服务,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,为繁荣浙江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。
二、研究重点
        2011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研究重点为:①“十二五”时期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特别是深入实施“两创”战略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、再创体制机制优势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;②浙江地方历史文化,以及具有浙江特色和发展优势的学科研究;③基础理论研究中的学术前沿问题。
        2011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不设课题指南,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,自由选题申报。
        申报者在申报时,须注意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选题、研究范围、经费资助等方面的特点。建议选题切口要小,切忌空泛;研究内容和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,努力探索规律。鼓励和倡导研究者立足现实,开展深入、扎实的调查研究、实证研究、个案研究,以及可操作性强的对策研究。基础理论研究则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,倡导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。研究在强调学术规范的同时,也要求在内容、方法上力争创新、力争突破。
三、课题类型、完成时间及申报要求等
1、课题类型:分资助课题(包括重点课题、年度课题)和立项不资助课题。资助课题经费,重点课题为每项5000-8000元,年度课题为每项3000-4000元。经专家评审为立项不资助、且申报者愿意自筹研究经费的,可立为不资助课题。
2、完成时间:应用对策类课题的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,基础理论类课题为1-3年。课题研究阶段从2011年9月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联时止(不包括成果发表时间)。
3、申报要求: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社科联研究课题。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课题以及省社科联课题(含省社科普及课题)未完成者,不得申报2011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(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。申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可同时申报2011年省社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联科普课题,但不可同时立项。凡已获规划课题或科普课题立项的课题负责人,将视为自行放弃省社科联研究课题。
4、推荐单位: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推荐单位为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和理事单位,包括省社科联所属的省级学会,市、县(市、区)、高校社科联,民办社科研究机构,以及有关省级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机构、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。
        各推荐单位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特点,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。提倡各省级学会组织力量协作攻关。
四、申报方式
1、课题申报受理时间:即日起至6月30日止。逾期恕不受理。
2、申报时需递交的材料为:
①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《申报表》(一式1份,A4纸双面打印,左侧上、下装订);
②《课题论证(活页)》(一式6份,A4纸双面打印,左侧上、下装订);
③《2011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推荐单位汇总表》的电子文档(推荐单位填写,发学会处邮箱)。
        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,如申报通知、申报表、课题论证(活页)、汇总表以及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,请自行从“浙江社科网”(www.zjskw.gov.cn)上查询并下载。
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受理处室:省社科联学会处;
地址:杭州市省府路省府大楼2号楼3047、3045室;
邮编:310025;电话:0571-87053205、87054763;
联系人:黄 获、周 全、叶俊焘、高 静
邮箱:zjsslxhc@vip.163.com。
 
 
附件: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5月1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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